車險理賠服務

發生事故處理流程

發生意外事故

 

設置警示

 

立即停車並打開車輛危險警示(雙黃燈),設置車輛故障標誌(三角告示牌)放置在事故地點30至100公尺處,如有反光背心應立即穿著,避免後方來車追撞。

 

立即通知警察機關處理

 

如有傷亡,請通報119將傷者送醫救治

 

待警方及保險公司到場處理

 

勿擅自離開現場,避免肇事逃逸嫌疑。經警方處理後請向警方索取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,以便於後續處理。

 

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

 

事故發生後,請立即致電給服務廠04-37047888,洽詢車險理賠相關事宜。並於五日內填寫理賠申請書,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,填寫理賠申請書請備妥

行車執照、駕駛人駕照、被保險人印章、駕駛人印章警方開立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,至保險公司或所指定處所填寫。

 

協商及肇事判斷

 

未確認肇事責任或與保險公司達成一致意見前,勿承諾與同意對方提出之賠償條件

 

 

達成和解

 

 

 

理賠金給付

 

 

 

結案

 

 

 


申請車禍保險理賠,
3大事項必注意!

第一時間通報警察

有人員傷亡要保留現場

不可私下和解